【导语】:为进一步提振消费市场信心,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结合烟台黄渤海新区(开发区)实际,开展2023年黄渤海新区(开发区)家电消费券活动。
参与消费卷核销门店:
参加对象
在黄渤海新区符合补贴要求的企业购买家电消费者。
消费券投放和使用
(一)发放金额
本次发放金额60万
(二)发放计划
消费者在黄渤海新区(开发区)内符合条件实体店内购买电视、冰箱(含冷柜)、燃气灶、抽油烟机、洗衣机、空调6类商品时,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3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300元消费券。
(三)领取及核销方式
通过云闪付APP向广大市民线下扫码发放消费券。
打开云闪付APP定位在烟台,到门店扫描二维码,点击“领取”,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有效期当日有效,领券成功的消费者在参与活动企业使用绑定在云闪付的本人银行卡刷卡支付满3000元,并核销成功的,经自贸区综合协调和制度创新局审核通过后,获得相应的消费券,退款、部分退款或撤销交易均视为消费券已使用。
(四)提供相关材料
各家电销售企业需每周第1个工作日向自贸区综合协调和制度创新局上报销售信息汇总表及购买者的相关证明材料。
1.用户身份证;
2.家电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政策发布之日(含当天)后,且需标注购买家电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