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公布烟台居民医保生育补助金补助标准等相关信息,具体内容详见正文了解。
烟台居民医保生育补助金
参保居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实行定额支付,标准为每人每次1000元。
更多信息:
住院医疗费用保障
参保居民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因病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至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根据医院等级按以下标准支付:
(1)按一档缴费的,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90%比例报销;在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住院的按70%比例报销,二级医院按58%比例报销,三级医院按45%比例报销。
(2)按二档缴费的,一级医院按90%比例报销,二级医院按72%比例报销,三级医院按6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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