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烟台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详见正文。
公布时间:2022年9月23日
近日,根据省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自2022年7月1日起,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160元,即每人每月提高10元,增长幅度为6.67%,直接惠及全市125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调整后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为:
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开发区每人每月207元
高新区每人每月197元
其余区市每人每月160元
目前,我市已经第一时间提报了调整基础养老金的程序需求,测试工作也在有序开展,下步,各区市将会按照提标工作安排稳妥推进,力争早日补发调增养老金,敬请全市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耐心等待。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烟台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可获烟台养老保险信息,含线上查询入口、缴费通知、登记办理指南、缴费基数比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