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进一步加强城市既有房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居住和使用安全,满足社会对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多层次需求,市住建局公布了第二批房屋安全鉴定单位。
通过自主申请、受理审核、网上公示等程序,市住建局于10月17日公布了第二批7家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供有鉴定需求的单位和个人选择,至此,全市共21家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取得鉴定资格。
市住建局负责我市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于申请房屋安全鉴定的单位,除需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其他依法开展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的相关资质外,还要求具有建设工程结构检测能力及开展鉴定工作必需的仪器设备和结构计算分析软件、在职在岗鉴定人员不少于10人、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等要件。
取得资格的21家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鉴定业务规范和标准从事鉴定活动,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并出具鉴定报告,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的,应当在作出鉴定报告后二十四小时内将鉴定报告送达委托人,并报房屋所在地的县市区房屋安全主管部门,市住建局将对鉴定单位业务开展情况及执行法规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名单如下:
2018年烟台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