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今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居住在莱阳市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莱阳市2021年小学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今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居住在莱阳市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非城区小学、民办小学报名时,提供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具体材料,在不违反有关招生政策和方便家长的基础上,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城区小学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或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证明材料)、监护人(或代办人)的身份证,同时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法定第一监护人有房产的,或房屋产权与其他直系亲属共同持有且第一监护人共有比例不低于房产总面积50%的,需提供法定第一监护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
2.适龄儿童法定第一监护人有房产但未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需提供法定第一监护人的购房发票、已备案的购房合同。
3.适龄儿童及法定第一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适龄儿童及法定第一监护人之一的户口随(外)祖父母,且(外)祖父母的户口和房产都属于本片区,需提供(外)祖父母的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报名结束后,由报名学校核验适龄儿童及父母双方无房情况。
4.适龄儿童法定第一监护人所属房产或上述规定第3条所指其(外)祖父母所属房产处于政府拆迁过程中尚未回迁的,需提供户口簿、拆迁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报名结束后,由报名学校核验适龄儿童及父母双方无房情况。
5.适龄儿童随法定第一监护人有片区内家庭户口,且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第一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的,需提供户口簿。报名结束后,由报名学校核验适龄儿童及父母双方无房情况。
6.适龄儿童户口落在单位集体户口中,且适龄儿童和其法定第一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的,需提供适龄儿童的户籍证明等能明确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报名结束后,由报名学校核验适龄儿童及父母双方无房情况。
7.外来务工和进城务工人员有房产的,同上述1、2条。
8.外来务工和进城务工人员无房产的,需提供居住证。无居住证的,除需提供已备案的租房合同外,在片区内办厂或经商满1年及以上(截至招生当年8月31日)的,还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证明;在片区内务工满1年及以上(截至招生当年8月31日)的,还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承认的务工单位劳动合同或单位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证明。
9.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入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各学校招生情况,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安排报名学校。
现场报名时,各种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都要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由学校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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