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招远市今年禁放区域划定范围为普照路以北、西外环以东、鑫汇路以南、金龙路以西。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燃放,处五百元的罚款。
禁放区域:今年禁放区域划定范围为普照路以北、西外环以东、鑫汇路以南、金龙路以西。
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燃放,处五百元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致全市居民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巩固来之不易的环境治理成果,请广大市民自觉做到以下三点:
1.自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今年禁放区域划定范围为普照路以北、西外环以东、鑫汇路以南、金龙路以西。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响应、坚决执行禁燃规定,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禁燃工作,尽己之力守护洁净蓝天、清新空气和优美环境。
2.主动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主动接受和参与烟花爆竹禁燃工作的宣传教育,利用朋友圈、微博等方式,向亲朋好友等身边人宣传禁放规定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使禁燃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风尚,共同营造良好的禁放社会氛围。
3.积极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志愿者。充分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环保意识,做文明市民,积极劝导家人、朋友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主动对违规燃放的行为进行劝阻和抵制,形成人人监督、监督人人的社会氛围。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依法依规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燃放,处五百元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辞旧岁无须漫天烟火,迎新春只待春暖花开。真诚地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共同携手、立即行动,共同守护安定、和谐、整洁的居住环境,为防治大气污染,创建美好家园作出应有贡献!
招远市燃放烟花爆竹联席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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