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5烟台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开始啦!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具体细则见正文,符合条件的朋友快来申请吧!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补贴对象
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对象为个人消费者。
报废旧乘用车与购置新乘用车的消费者必须为同一人。
报废旧乘用车与购置新乘用车无先后时间顺序要求。
补贴范围
2025年,对个人消费者在全国范围内报废注销个人名下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烟台市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含2.0T,下同)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对报废新能源乘用车新购燃油乘用车的不予补贴。)
个人消费者报废的机动车应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每名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度更新补贴。
补贴标准
对报废注销上述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
对报废注销上述符合条件的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跨年度政策衔接
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4类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取得全部上述4类证明材料的个人消费者,可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
申请人相应报废的旧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有关要求。
补贴申请
拟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6年1月10日前,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汽车报废更新平台),提交申请信息。
所需材料
录入申请人本人身份信息及手机号码,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等;
录入申请人本人持有的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类借记卡卡号、开户行名称等相关信息;
录入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上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录入购置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材料要求
除了涉及跨年度政策衔接的规定之外,4类证明均应自2025年1月1日起取得。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企业名单见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报废更新”小程序)。
报废旧车时间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交车时间为准;
购买新车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注册登记时间以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时间为准。
以上所有信息及材料,持有人均应为申请申请人要确保以上所有材料照片或扫描件人。真实、清晰、完整。
补贴审核
市商务局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同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审核,通过国家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对申请人身份信息、报废车辆信息、新购车辆信息等及时进行认真核对,市税务局做好配合工作。
申请人购置同一辆新乘用车(以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不得重复申请享受国家汽车报废更新或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已申领上述任意一种类型补贴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另一种类型补贴。在
补贴申请信息审核期间,购置的新乘用车应始终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发放流程
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符合补贴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后,根据核查确定的补贴金额,及时按程序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填写审核意见,将补正信息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及时按要求通过原渠道补正有关信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烟台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购车】获取烟台最新购车补贴政策、额度、申领条件、入口、指南等信息,持续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