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年烟台保障房12月7日-14日开始申请啦,此次房源信息分别是锦绣新天地和锦绣家园,共有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230套,共有产权住房1476套。这些事情你需要注意。
注意事项:
1.若无特殊情况,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综合评分排序情况及入围公告,计划于2017年12月21日发布。公告发布后,拟于12月22日—12月23日发放《保障性住房选房顺序证》,12月24日现场选租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选租保障性住房后,不能另行参与共有产权住房的选购。
2.若无特殊情况,申请共有产权住房家庭综合评分排序情况公告,计划于2017年12月21日发布。之后,结合保障性住房现场选租情况,计划于12月28日发布共有产权住房入围公告。公告发布后,拟于2018年1月3日—5日发放《共有产权购房证明》,2018年1月6日—10日现场选购共有产权住房。原承租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选购了共有产权住房后,须在交房之日起3个月内退回所承租的保障性住房。
3.各项公示公告地点: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www.ytzjj.gov.cn),芝罘、莱山两区各街道办事处和区住房保障中心、市住房保障中心公示栏,请届时留意查询。
4.保障性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具体的选房安排,将在发布入围公告时一并公布,请届时留意。
5.对选择承租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市住房保障中心将按规定一并办理租赁补贴变更手续,从《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起始日期当月变更租赁补贴。承租家庭实际领取的租赁补贴金额,最高不得超过其所承租保障性住房的租金。
6.本批保障性住房交房时间为2018年3月下旬,具体按《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约定执行。如经查实申请家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得住房的,住房保障部门有权解除《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尚未交房的,不再交房;已交房的,申请家庭应按规定腾退住房。
7.承租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请务必在《住房保障资格证》上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进行年度复核。如经复核仍符合条件,可继续按复核后的条件继续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如经复核不再符合条件,则取消保障资格,终止住房保障待遇;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复核,致使《住房保障资格证》失效的,将在失效后次月停止原住房保障待遇,直到重新取得保障资格。
8.购得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在签订《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合同》时,须向住房保障部门书面承诺自愿放弃原住房保障待遇,退回住房保障资格证。对已经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自《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次月停发补贴。
9.本批共有产权住房交房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前,具体按《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合同》约定执行。如经查实购房人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得住房的,视同购房人违约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出售人有权解除《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合同》,尚未交房的,不再交房;已经交房的,购房人应按规定腾退住房。
10.本明白纸未尽事项,以届时通知、公告为准。
那么,《住房保障资格证》如何申请呢?
本地人如何申请?外来务工人员怎么申请?新入职人员如何申请?
解决这个问题只需要两步:
第二步:对话框输入【住房保障资格证】即可找到你要的答案。输入【保障房】即可查看最新获取住房保障资格名单、最新房源信息、轮候规则、租赁补贴对照表等信息。
拓展阅读:2017年烟台公示住房保障资格(附名单)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 烟台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住房保障】,可获烟台住房保障详情、最新消息、官网入口、实时细则、申请流程、所需材料等。